聖經經節
路加十一1:耶穌在一個地方禱告,禱告完了,有一個門徒對祂說,主阿,教導我們禱告…2:耶穌說,你們禱告的時候,要說,父阿,願你的名被尊為聖,願你的國來臨。3:我們日用的食物,天天賜給我們;4:赦免我們的罪,因為我們也赦免凡虧欠我們的人;不叫我們陷入試誘。
職事的話
有些人聽見我們需要把自己禱告到神裏面,以接受祂和祂的豐富,他們可能會說,『我們得救以前,不在神裏面,但如今我們是神的兒女。』不錯,我們信徒是神的兒女;但我們必須承認,事實上在我們的經歷中,我們常不在神裏面。我們沒有住在神裏面,我們沒有停留在神裏面。比方說,一位弟兄就寢前對太太發脾氣,次日早晨起床的時候,他就在神之外。他該怎麼作?他該把自己禱告到神裏面。
然而,假設那位弟兄這樣禱告:『父阿,你既公義又公平,你知道我的妻子不對,我求你為我表白。』那位弟兄越這樣禱告,在他的經歷中就離神越遠。他需要禱告說,『父阿,願你的名被尊為聖,願你的國來臨。父阿,將今天的食物賜給我,赦免我,正如我赦免我的妻子。父阿,不叫我再陷入試誘。』那位弟兄越這樣禱告,就越會發現自己在神裏面。這說明一點:禱告乃是把我們自己禱告到神裏面。
我們時常受打岔離開神,也許只因報紙上的一個廣告,我們就受打岔離開神。因為我們很容易受打岔離開神,所以我們應當每天早晨花時間與祂同在,把我們自己禱告到祂裏面。我們不需要詳細的為我們的缺點禱告。我們說,『父阿,赦免我,』就彀了,不需要禱告細節。『父,赦免我,因為我赦免別人,』這禱告就包括了一切。你越這樣禱告,就越曉得你是把自己禱告到神裏面。於是你在神裏面就會得著生命的供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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