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聖經經文
彼前一2:就是照著父神的先見被揀選,藉著那靈得聖別,以致順從耶穌基督,並蒙祂血所灑的人:願恩典與平安,繁增的歸與你們。3:我們主耶穌基督的神與父是當受頌讚的,祂曾照自己的大憐憫,藉耶穌基督從死人中復活,重生了我們,使我們有活的盼望。
職事的話
我們從三節看見,父不但揀選了我們,也重生了我們。在一至三節有按著以下順序的四個動作:揀選、聖別、救贖和重生。在已過的永遠裡神揀選我們,選上我們。然後祂的靈臨到我們,分別我們。接著,我們蒙耶穌基督的血所灑,就是應用祂的救贖。我們外面被血所灑的那一刻,我們裡面就被聖別的靈所重生。所以,在神的揀選,那靈的聖別,以及基督的救贖之後,我們蒙了重生。
重生,就如救贖和稱義,是神完全救恩的一面。救贖和稱義解決了我們與神之間的難處,使我們與神和好;重生是用神的生命點活我們,把我們帶進與神生命的關係,生機的聯結裡,因此帶來並產生活的盼望。這樣的重生是藉著基督從死人中復活而成全的。在復活裡,祂把神聖的生命分賜到我們裡面,使我們在生命和性情上與祂一樣。這是我們重生的基本因素。
重生是在人的生命以外,接受另一個生命,神聖的生命。我們都從父母接受人的生命。但因著神的揀選,那靈的聖別,和基督的救贖,神生了我們,重生了我們。結果,我們就有了第二次的出生。藉著重生,父神將神聖的生命分賜到我們裡面。所以,第一次的出生是我們屬人生命的出生,第二次的出生是神聖生命的出生。我們都已由神聖的生命所生。這就是重生的意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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