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聖經經節
路加十八1:耶穌又對他們講一個比喻,是要人常常禱告,不可灰心…
歌羅西四2:你們要堅定持續的禱告,在此儆醒感恩。
帖前五17:不住的禱告。
職事的話
要好好的為著人禱告,最好能豫備一本簿子。先讓神把祂所要救的人的名字,擺在你心裏。…主把那些人擺在你心裏,自然而然你心裏有負擔,會替好幾個人或者好幾十個人禱告。…你要專一的求神給你幾個人。你家裏的人,你的朋友、同事、同學,你所認識的人,自然而然,他們的名字會到你心裏來,叫你覺得這幾個人,你盼望他們趕快得救。
這一本簿子最好要分成幾項:第一項是號碼,第二項是日期,第三項是名字;就是第幾號,從那一天起,為某人禱告。第四項又是一個日期,就是他得救的日期。這本簿子裏的人不寫則已,一寫進去,就不能放鬆。除非他死了,纔可以不為他禱告。人如果沒有去世,又沒有得救,總不可停止為他禱告,總要一直禱告,禱告到他得救為止。有一個弟兄為一個人禱告了整整十八年,那個人纔得救。這是說不定的,有的一年纔得救,有的兩三個月就得救。也許有一兩個是難的,但是到底仍是會得救的。我們總不要放鬆,總是要他們得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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