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聖經經節
行傳十四21:…就回路司得、以哥念、安提阿去,22:堅固門徒的魂,勸勉他們恆守信仰,又說,我們進入神的國,必須經歷許多患難。
六7:神的話擴長起來,…也有大群的祭司順從了這信仰。
羅馬十六26:這奧祕如今顯明出來,且照永遠之神的命令,藉著眾申言者所寫的,指示萬國,使他們順從信仰。
職事的話
在十三章四十三節,他們勸勉信徒要一直留於神的恩中,在這裏卻勸勉信徒恆守信仰。恆守信仰,比一直留於神的恩中難。二十二節的信仰,和六章七節的一樣,是客觀的信仰,指信徒所相信關於基督的身位和工作。新約關於基督的身位和祂救贖工作的全部啟示,都是神新約經綸的信仰。(羅十六26。)
我們若領會信仰是甚麼,就會領悟恆守信仰比一直留於恩中深。一直留於神的恩中,就是享受三一神。但我們要恆守信仰,不僅需要操練靈來享受三一神,更需要操練心思來研讀新約的啟示,這一切的啟示都包括在客觀的信仰裏。今天許多基督徒不知道新約關於神經綸的全部啟示是甚麼。這光景是何等可憐!我們若不認識甚麼是客觀的信仰,必然不能恆守信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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