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聖經經節
約翰六28:他們問祂說,我們當怎樣行,纔算作神的工?29:耶穌回答說,信入神所差來的,這就是作神的工。
一12:凡接受祂的,就是信入祂名的人,祂就賜他們權柄,成為神的兒女。
職事的話
約翰六章二十八節說到有一班人問主耶穌說,我們當行甚麼,纔算是作神的工?他們向著神有熱心,要作神的工,但是有一個難處,就是不知道怎麼作纔算是作神的工。他們以為只要知道怎麼作,他們就能作,只要『當行甚麼』這個問題能解決,他們就能作神的工了。好像說,能不能作是不成問題的,只要知道怎麼作就好了。在這裡,人想要作神的工,人覺得能作神的工,人以為自己有彀大的本領能作神的工。
但是主的回答和人的問題完全兩樣。主說,『信神所差來的,這就是作神的工。』(29)人是在那裡說人要作,主的回答是說人只要信。人要作是表明人有本領作,人當信是表明人沒有本領作。信就是接受。(約一12,『接待』照原文可譯作『接受。』)信神所差來的,就是信主耶穌。在信的裡面,沒有人的功勞,沒有人的本領。不是人能作甚麼,乃是神作成了,人接受一下就是了。人不過伸出手來將神的兒子接進來就是了。信的意思就是說,神作了事,神賞賜了祂獨生的愛子,人不必作甚麼,只要接受神所賜的就好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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