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聖經經節

羅馬八1:如此,現今那些在基督耶穌裡的,就沒有定罪了。2:因為生命之靈的律,在基督耶穌裡已經釋放了我,使我脫離了罪與死的律。

職事的話

有許多人信了主之後,不但沒有從罪裏得釋放,反而常常陷在罪惡中。不錯,他們是得救的人,是屬乎主的人,在他們裏面已經有了永生;但是他們常常受罪的打擾,使他們不能按著他們所願意的在那裏事奉主。...因為蒙了神光照的人,他的良心是敏銳的,他有罪的感覺,裏面有一個定罪為罪的生命,但是竟然受了罪的打擾,使他覺得難受,甚至於覺得灰心,這的確是一個非常痛苦的經歷。

因此,許多基督徒在那裏想要勝過罪。有的人以為,只要拒絕罪,就能脫離罪,所以就想用力量拒絕罪的試探。有的人以為,罪是需要勝過的,所以就一直在那裏與罪爭戰,想勝過牠。有的人以為,罪叫他不自由,他如果努力的掙扎,就能脫離罪的捆綁,所以他就盡力量在那裏掙扎。

但是,這些都是人的意見,這些都不是神的話,都不是神的教訓。這些方法,都不能帶人到得勝的地步。在神的話語裏,並沒有告訴我們要用我們的力量去與罪掙扎。神的話是告訴我們,要從罪裏得拯救,或者說,要從罪裏得釋放,要從罪裏得自由。罪本來是一個能力,牠抓住了你;現在並不是你把這能力打消,乃是讓主來救你脫離牠。你本來和牠在一起,沒有方法離開牠;今天,主不是把牠打死,主乃是把你挪開,救你脫離了罪的能力。不需要轉多少彎纔從罪裏得釋放,應該一信主就能走一條自由的路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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