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聖經經節
路加六47:凡到我這裡來,聽見我的話就實行的,我要指示你們,他像甚麼人。48:他像一個人蓋造房子,開掘深挖,把根基安在磐石上。到了洪水氾濫的時候,河流沖擊那房子,也不能搖動牠,因為蓋造得好。
職事的話
這裏我們看見,我們若照著主的話生活、工作,就會有正確的根基。主的話是我們的所是、行為和工作的根基。
神聖的話是神聖生命的發表。生命是裏面的,話是生命說出來表現於外的。在聖經裏,話稱為生命的話。(約壹一1,徒五20。)聖經將神聖的話和神聖的生命看為一個。我們如何得著神聖的生命?我們藉著話得著這生命。我們接受生命的話,就得著生命。
主耶穌在約翰六章六十三節說,『我對你們所說的話,就是靈,就是生命。』生命與話都在於那靈。若沒有靈,就沒有生命,沒有真正、實際的話。話,就是實際的話,事實上就是那靈。因此,我們要有神聖的生命和神聖的話,就必須有那靈。今天那靈就是復活的基督。基督在復活裏已經成了賜生命的靈。(林前十五45。)我們既有這靈,也就有生命和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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