聖經經節
行傳十八25:這人已經在主的道路上受了教導,靈裡火熱,將耶穌的事詳確的講論教訓人,只是他單曉得約翰的浸。26:他在會堂裡放膽講論起來,百基拉和亞居拉聽見,就接他來,將神的道路給他講解得更加詳確。
職事的話
我們從行傳十八章的記載,可以看出亞波羅很好。不過,亞波羅雖然認識主的道路,卻沒有完全認識神的經綸。這認識的缺乏可由他單曉得約翰的浸這事實指明出來。…亞波羅對神經綸的認識,比不上對施浸者約翰之職事的認識。
我們可以從行傳十八章亞波羅的事例學到功課。我們可能認為自己是在主的道路上,但實際上我們可能沒有跟上主今日的行動。我們思考亞波羅的事例時,需要謙卑自己並倒空我們的靈。主耶穌說,『靈裏貧窮的人有福了,因為諸天的國是他們的。』(太五3。)靈裏貧窮不僅是指謙卑,更是指把我們的靈,把我們人的深處完全倒空。許多猶太首領知道神舊約的行動,但他們沒有看見神為著祂新約的經綸,要有一個新的起頭。這些宗教首領的靈是滿的。因此,主耶穌指出我們都需要靈裏貧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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聖經經節
行傳十八3:他們【保羅】本是以製造帳棚為業的,保羅因與他們同業,就和他們同住作工。
二十34:我這兩隻手常供給我和同伴的需用,這是你們自己知道的。35:我凡事給你們作了榜樣,叫你們知道,必須這樣勞苦,扶助軟弱的人,並且記念主耶穌的話,祂自己說過,施比受更為有福。
職事的話
這【行傳十八章三節】指明保羅在執行主的職事時,還帶著職業。他在林前四章十二節題到這事:『並且勞苦,親手作工。』不僅如此,保羅在帖前二章九節和帖後三章八節都說,他晝夜作工,免得叫聖徒受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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聖經經節
利未記六3:或是撿了遺失的物卻不說實話;他若在這些事的任何一件上起了假誓,因而犯了罪;
以弗所四28:偷竊的不要再偷,倒要勞力,親手作正經事,好有所分給需要的人。
職事的話
【以下是幾件犯罪得罪了人,必須去賠罪和賠償的事。(再續)】在撿了遺失的物上,行了詭詐。這一點,初信的人特別要注意。在別人遺失的物上,有許多人行了詭詐。有,變作沒有,多,變作少,好,變作壞;這都是詭詐。有,給你說到沒有了;多,給你說到少了;好,給你說到壞了;這都是詭詐。人家遺失了東西,你在那裏佔人的便宜,你從中取利,從中得著好處,這是罪。拾東西是不可以的,利用其他方法去佔有別人的東西,更是不可以。無論用那一種不義的方法,把別人所有的變作自己的,都是錯的。一切自己上算而叫別人喫虧的事,信徒總是不應當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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聖經經節
利未記六3:或是撿了遺失的物卻不說實話;他若在這些事的任何一件上起了假誓,因而犯了罪;4:他既犯罪有了罪過,就要歸還他所搶奪的,或是因欺壓所得的,或是人寄存於他的,或是所撿的遺失之物。
職事的話
【以下是幾件犯罪得罪了人,必須去賠罪和賠償的事。(續)】在交易上行了詭詐,或者說在買賣上行了詭詐。在交易上,在買賣上,行了詭詐,撒了謊,用不正當的方法去營利,把不該得的東西變成自己所有的,這在神面前是犯了罪,應該嚴格的對付。
搶奪人的財物。雖然這一個也許在弟兄中間不會發生,但是這話非說不可。沒有一個人可以用搶奪的方法去得著任何的東西。如果有人藉著地位權勢去得著東西,叫任何別人的東西變作他自己所有的,這是罪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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聖經經節
利未記六2: 若有人犯罪,對耶和華行事不忠實,在同伴寄存於他的物上,或交給他的抵押品上,行了詭詐,或是搶奪或是欺壓同伴,
職事的話
贖愆祭有兩方面:一方面是利未記五章所記的,另一方面是利未記六章所記的。五章是告訴我們,對於那些零零碎碎的罪,應該在神面前認罪,也應該獻上祭去求赦免。六章是告訴我們,如果在物質上得罪了人,光是在神面前獻祭還不彀,還應該向著所得罪的人去賠償。我們從利未記六章的贖愆祭裏面可以看見,我們如果在物質上得罪了人,就應該向著人去對付。當然也需要到神面前去認罪,去求赦免,但是光在神面前對付而不到人面前去對付,那是不行的。我們絕不能求神代替被我們所得罪的人來赦免我們的罪。
在鄰舍交付他的物上,行了詭詐。別人把東西託他保管,他故意把好的、有價值的、他所喜歡的留下,把不好的換給人,這是有詭詐在裏面,這在神面前是犯了罪。我們對於人所交託的東西,不只不應該行詭詐,並且應該忠心保管。神的兒女要常常注意,別人寄放的東西,要好好的保管。如果你沒有力量替他保管,寧可不給他寄放;既然給他寄放了,就當盡力保管。如果因為你的不忠心而出了事情,這也是虧欠人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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聖經經節
行傳二四16:我【保羅】因此操練自己,對神對人常存無虧的良心。
提前一5:這囑咐的目的乃是愛,這愛是出於清潔的心、無虧的良心、並無偽的信心。
職事的話
我們信主之後,必須有一個賠罪的習慣,必須有一個賠償的習慣。我們如果得罪了甚麼人,或者虧欠了甚麼人,我們應當學習賠罪或賠償。我們一面要在神面前認罪,一面要在人面前賠罪和賠償。人如果在神面前不認罪,在人面前沒有賠罪和賠償,這一個人的良心,就很容易在神面前變成剛硬。良心一變成剛硬,就會有一個基本的困難發生,那就是神的光很不容易在他身上照亮。人必須有這一種賠罪和賠償的習慣,纔能保守他在神面前有一個敏銳的良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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聖經經節
行傳十七30:世人蒙昧無知的時候,神並不鑒察,如今卻吩咐各處的人都要悔改,31:因為祂已經定了日子,要藉著祂所設立的人,按公義審判天下;祂已叫這人從死人中復活,供萬人作可信的憑據。
職事的話
基督要藉祂的回來,帶進審判全地的日子。祂為神所設立來施行這審判;神叫祂從死人中復活,是這事有力的憑據。
保羅在行傳十七章的傳講,的確切合在雅典希利尼人的光景。保羅許多的話都是針對以彼古羅派…以彼古羅派說,沒有造物主或管理照顧者。他們也宣稱我們該追求感官的享樂,不管將來如何。很可能當保羅說,『若死人不復活,我們就喫喫喝喝罷,因為明天要死了,』(林前十五32,)他想到的就是以彼古羅派。若沒有復活,我們信徒將來就沒有盼望,並且成了眾人中最可憐的。(林前十五19。)若是這樣,我們最好像以彼古羅派的人一樣,享受今生,忘掉將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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聖經經節
約翰一12:凡接受祂的,就是信入祂名的人,祂就賜他們權柄,成為神的兒女。13:這等人…乃是從神生的。
彼後一4:藉這榮耀和美德,祂已將又寶貴又極大的應許賜給我們,叫你們…得有分於神的性情。
職事的話
聖經也啟示,當我們悔改相信主耶穌時,我們就從神而生。由神產生是一回事,從神生是另一回事。就著由神產生那一面說,所有人類都是神的族類;但就著從神生這一面說,信徒纔是神的兒子。聖經沒有指明神的族類-神所產生的人類,有神聖的生命同神聖的性情。但新約說,從神生的信徒有神聖的生命,且有分於神的性情。…信徒是藉著重生從神所生的神的兒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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聖經經節
行傳十七27:要叫他們尋求神,或者可以揣摩而得,其實祂離我們各人不遠;28:因我們生活、行動、存留都在於祂,就如你們中間有些作詩的說,原來我們也是祂的族類。29:我們既是神的族類,就不當以為那神聖的,像人用手藝、心思所雕刻的金、銀、石頭一樣。
職事的話
按照聖經,神創造了人。神是創造者,是人的源頭。創世記二章七節說,『耶和華神用地上的塵土造人,將生命之氣吹在他鼻孔裏,他就成了活的魂。』(直譯。)神首先用塵土造人物質的身體,然後將生命之氣吹到身體裏,使身體活了。結果,人成了活的魂。這裏有力的指明,人的生命是從神來的。就這一面說,人不僅是神創造的,也是神產生的。聖經沒有告訴我們,神將生命之氣吹到動物裏面。只有在創造人的時候,祂纔將生命之氣吹到人裏面。
箴言二十章二十七節的『靈』與創世記二章七節的『氣,』在希伯來文中用的是同一個字。這啟示神吹到人裏面的生命之氣,乃是人靈的元素。實際上,這生命之氣成了人的靈。我們這裏所強調的點乃是,聖經清楚指明人是神產生的。我們不說,在創造裏人從神而生,但我們肯定的說,人是神產生的。神造了人的身體,將生命之氣吹到人裏面,人就成了活的魂。人是這樣為神所產生的;就這一面說,人是神的族類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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聖經經節
行傳十七26:祂從一本造出萬族的人,住在全地面上,並且豫先定準他們的時期,和居住的疆界,27:要叫他們尋求神,或者可以揣摩而得,其實祂離我們各人不遠。
職事的話
這裏【二十六節】的『一本』是指亞當。神從亞當造出萬族的人,住在地面上。保羅在二十六節指出,神豫先定準萬族的時期和居住的疆界。在這裏我們看見神主宰的權柄。神是主宰全地的。祂不僅從一本,亞當,造出萬族,也定準萬族的時期和地方。移民美洲的時期和疆界,有力的證明這話和下節上半。表面看來是哥倫布開了從歐洲到美洲的路,實際上是神開了路,因為祂定準了發現新大陸的時期。不僅如此,祂也劃定萬族的疆界。
保羅在十七章這裏的傳講非常有哲學性。他從天地的創造,以及神給全人類的供應,繼續說到人類的生存。在傳福音的事上,我們需要向保羅學習。我們可以從創造開始,但不該停留在那裏。我們應當繼續說到人的生活。我們這樣作,就摸著人的需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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聖經經節
約壹一9:我們若認自己的罪,神是信實的,是公義的,必要赦免我們的罪,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。
職事的話
每一個弟兄姊妹應該在主面前不犯罪。一個人如果不幸犯了罪,第一件事是應當立刻起來到神面前去對付罪,立刻把這一次的罪的問題解決。千萬不要拖,越快越好,要立刻認罪,立刻對神說,『我有罪了!』認罪就是我們自己對自己的審判。我們若認自己的罪,神是信實的,是公義的,必要赦免我們的罪,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。
一個神的兒女犯了罪,如果不承認,如果繼續在那個罪裏,他在神面前就失去了交通。也許他也能與神交通,但是他要覺得這個交通不暢快,他要覺得痛苦。這就是失去交通的痛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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聖經經節
約壹二1:我的孩子們,我將這些事寫給你們,是要叫你們不犯罪。若有人犯罪,我們有一位與父同在的辯護者,就是那義者耶穌基督;2:祂為我們的罪,作了平息的祭物,不是單為我們的罪,也是為所有的世人。
職事的話
約壹二章一節…『這些話』是指著我們的罪怎樣憑著神的應許和神的工作,都赦免了、洗淨了說的。約翰將這些話寫給我們,是要叫我們不犯罪,是要叫我們因著看見主赦免我們這麼多的罪,所以我們不犯罪。不是因著得赦免的緣故,而放膽去犯罪,乃是反而不犯罪。
下面說,『若有人犯罪,在父那裏我們有一位中保,就是那義者耶穌基督。』在父那裏,這是在家庭裏的事,這是得救以後的事;我們已經相信了,我們乃是神許多兒女中的一個。我們在父那裏有一位中保,就是那義者耶穌基督。因著主耶穌死的緣故,因著主耶穌為我們的罪作了挽回祭的緣故,祂在父那裏,作我們的中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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聖經經節
行傳十七23:我經過各處的時候,仔細觀看你們所敬拜的,遇見一座壇,上面寫著:給未識之神。你們所不認識而敬拜的,我現在傳給你們。24:創造宇宙和其中萬物的神,既是天地的主,就不住人手所造的殿,25:也不用人手服事,好像缺少甚麼,自己倒將生命、氣息、萬物賜給萬人。
職事的話
使徒在這兩節的話是很強的豫防劑,防備無神論的以彼古羅派,他們不承認造物主並祂對世界的管理照顧;也防備汎神論的斯多亞派,他們將自己的命運降服於多神的旨意。(參徒十七18。)保羅在二十四節說到創造宇宙和其中萬物的神;這話主要是針對以彼古羅派說的,他們是無神論者,並不相信神。他們不相信造物主,也不相信神聖的管理照顧。
所以,保羅繼續針對以彼古羅派說,神是天地的主。這一位完全被以彼古羅派所忽略。保羅進一步指出,神自己將生命、氣息、萬物賜給萬人;這些乃是神的供應。神供應萬物,使人可以生活。以彼古羅派不相信造物主,祂是將生命所需的一切供應人類的天地之主。保羅在這裏宣告有一位造物主,天地的主,祂供應人類在地上生活所需的生命、氣息和一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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聖經經節
行傳十七16:保羅在雅典等候他們的時候,看見滿城都是偶像,他裡面的靈就受到激憤。
27:要叫他們尋求神,或者可以揣摩而得,其實祂離我們各人不遠。
職事的話
十六節說,『保羅在雅典等候他們的時候,看見滿城都是偶像,他裏面的靈就受到激憤。』這裏的靈是指保羅人的靈,(伯三二8,箴二十27,)這靈由神的靈重生,(約三6,)有主靈內住,(提後四22,羅八10~11,)且與那靈同行動,(羅八16,)保羅就在這靈裏敬拜事奉神。(約四24,羅一9。)這樣的靈,因著在雅典的許多偶像受到激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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聖經經節
帖前一1:…寫信給在父神和主耶穌基督裡,帖撒羅尼迦人的召會:
馬太一1:耶穌基督,大衛的子孫,亞伯拉罕子孫的家譜:
行傳二36:所以,以色列全家當確實的知道,你們釘在十字架上的這位耶穌,神已經立祂為主為基督了。
職事的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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聖經經節
行傳十七2:保羅照他素常的規矩進到他們那裡,一連三個安息日,本著聖經與他們辯論,3:講解陳明基督必須受害,並從死人中復活,又說,我所傳與你們的這位耶穌,就是基督。
職事的話
我們需要學習像保羅那樣研讀並使用聖經。我們也該追求照保羅那樣傳講神聖的事。我見過許多關於聖經真理的辯論、討論和爭論,卻很少看見關於包羅萬有之基督的辯論。比方說,許多人辯論關於受浸的事。有些人爭論說,信徒應當向前浸;另有些人爭論應當向後浸,或是垂直浸下。每派各執一辭。我們要學習基於新約和舊約,為包羅萬有的基督辯論。
我相信他辯論到基督是神又是人。照三節看,保羅告訴他們基督必須受害。基督受害含示祂成為肉體,而祂的成為肉體含示祂的雙重身分,就是神格與人性。不僅如此,基督受害也含示祂的死。保羅在十七章三節明言基督的復活。所以,保羅必定辯論到成為肉體的基督,說到祂的神性、人性、為人生活、受害、受死並復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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聖經經節
行傳十七2:保羅照他素常的規矩進到他們那裡,一連三個安息日,本著聖經與他們辯論,3:講解陳明基督必須受害,並從死人中復活,又說,我所傳與你們的這位耶穌,就是基督。
職事的話
保羅本著聖經與會堂裏的人辯論些甚麼?論到神學和摩西的律法麼?論到豫表和豫言麼?不,他本著聖經不是辯論這些事,乃是辯論關於基督的事:『講解陳明基督必須受害,並從死人中復活,又說,我所傳與你們的這位耶穌,就是基督。』(徒十七3。)
當時保羅在帖撒羅尼迦的會堂裏,不是辯論關於律法的事;他乃是本著聖經,與會堂裏的人辯論關於基督的事。他向他們陳明基督必須受害,並從死人中復活;然後就對他們說,『我所傳與你們的這位耶穌,就是基督。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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聖經經節
約壹一7:但我們若在光中行,如同神在光中,就彼此有交通,祂兒子耶穌的血也洗淨我們一切的罪。
9:我們若認自己的罪,神是信實的,是公義的,必要赦免我們的罪,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。
職事的話
信徒是光明的子女,是神的兒女,(約壹三1。)你是父神的兒女,你對於罪應該有認識,你對於罪應該有父神那樣的態度。認罪就是神的兒女在他父的家裏,向罪表示父所有的態度。父怎樣定罪為罪,他也怎樣定罪為罪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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聖經經節
約壹一9:我們若認自己的罪,神是信實的,是公義的,必要赦免我們的罪,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。
職事的話
約壹一章九節這裏的『我們,』是指著信徒說的,不是指著罪人說的。信徒犯了罪,必須認罪,纔能得著赦罪。信徒犯了罪,不是不理就算了,不是把罪遮掩起來。箴言二十八章十三節說,『遮掩自己罪過的,必不亨通;承認離棄罪過的,必蒙憐恤。』信徒犯了罪,必須把罪承認出來,不要給罪起一個好聽的名字來原諒自己。比方說:撒謊是罪,你撒了謊,你就應該承認你是犯了罪。你不要說,『我說話稍微多(或者少)說了一點;』你要說,『我犯了罪。』你不能用別的話來解釋,來遮掩。你要在神面前承認你是犯了撒謊的罪,你要定撒謊為罪。
我一犯罪,我就與神離開。我和罪在一起,我就沒有方法和神在一起。亞當一犯罪,就立刻躲避神,不敢見神的面。(創三8。)歌羅西一章二十一節也說,『你們從前與神隔絕,因著惡行,心裏與祂為敵。』犯罪使你與神隔絕。甚麼叫作認罪呢?認罪就是回到神的一邊來,承認剛纔所行的是罪。我現在回到神這一邊來了,我不和罪在一起了,我站在罪的對面,定罪為罪;這個就叫作認罪。所以,必須在光中行走,對於罪有深的感覺、深的痛恨的人,纔能有真的認罪;至於那種對於罪沒有感覺的,以犯罪認罪為家常便飯的人,他們只是有口無心的承認一下,那就根本不能算是認罪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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聖經經節
馬可六7:耶穌叫了十二個門徒來,差遣他們兩個兩個的出去,賜給他們權柄,制伏污靈;
10:又對他們說,你們無論到那裡,進了一家,就住在那裡,直到離開那地方。11:無論何處不接待你們,又不聽你們,你們離開那裡的時候,就把腳上的塵土跺下去,作反對他們的見證。12:門徒就出去,傳道叫人悔改,13:又趕出許多鬼,用油抹了許多病人,治好他們。
30:使徒聚集到耶穌那裡,將他們所作、所教訓的一切,都報告給祂。
職事的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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